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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在厂区内被查,扣车了,得多久能有结果

行政处罚 2022-12-14 0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行为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则要满5年才能重新考试,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照的,要满10年才能重新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关于醉驾有以下规定:
    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
    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一般情况下,醉驾的驾驶人是五年不能开车,有特殊情况的则除外。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如果涉嫌醉驾没有证据,交警可以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扣车,交管部门即必须通知当事人前来领取车辆,将被扣车辆予以返还。经检验、鉴定仍无法确定当事人醉驾证据的,所扣车辆应及时返还并且需要通过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来解决。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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