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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租房合同到期我们续租但没有签合同,房东现在要求我搬走,对方属于违约吗

房屋租赁 2022-12-14 03: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肯搬房东可以与租客续订租房合同,不能续签且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房屋出租没到期搬走且不存在法定或约定解除情形的算违约。房东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租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房东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租客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房屋出租没到期搬走且不存在法定或约定解除情形的算违约。依法成立的租房合同受法律保护,租客提前搬走构成违约的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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