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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贷款买房子,离婚时如何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4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按揭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一般来说对于还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屋,可以由一方获得所有权,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获得所有权的一方需要继续还贷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共同按揭买房离婚后的处理:
    1.取得房产一方需对对方出资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未偿还债务部分属于取得房产一方个人债务。
    2.婚后取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夫妻离婚后买房按揭贷款的处理方式:如该笔按揭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双方均有偿还责任;如果仅是一方购房所欠贷款,即房产不是夫妻共同房产的,那么这笔贷款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无需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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