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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对于公司减资有什么程序

公司成立 2022-12-14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减资程序:股东会决议;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变更登记。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者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减资的程序是: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公司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
    4、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公司减资的条件是:
    1、公司严重亏损;
    2、股东得不到投资收益;
    3、公司的资本总额与实际资产相差过大。
    公司减资的程序是:
    1、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及时通过债权人并公告;
    4、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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