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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因为台风没有去上班,老板把我辞退了,合法吗

无故辞退 2022-12-14 1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疫情期间故意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如果员工是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并且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企业不能以裁员或者无过错辞退的方式来与员工解约。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 劳动者若被口头辞退,没有书面文件的,双方劳动关系不会被解除,用人单位仍有对劳动者的劳动支付报酬的义务。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之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对劳动者赔偿一个月工资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员工作业受伤老板将其辞退是违法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过失性辞退外,其他情形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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