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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有套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目前要离婚,但是贷款无法还清,不能办理过户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5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房子是可以不办理过户手续的。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共有的房产,则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若只有一方想要房产的,该方可以支付另一方应分得份额的对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办理房产过户;但如果房产是一方个人拥有的,原则上是不用分割的,更不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夫妻离婚房子不过户是可以的。如果是一方个人拥有的房产,原则上是不用分割的,更不用办理房产过户,但若拥有房产的一方自愿分割的,可以支付分割份额的对价给对方,不用一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若夫妻双方暂不想分割房产的,也可以维持共同共有状态,不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协议离婚房子还有贷款一般能过户。但若当事人尚未取得房产所有权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申请有违反法律规定、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申请超过期限等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并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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