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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6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单位具有不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等行为,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约;或者劳动者具有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单位依法单方面解约;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者解除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办结好工作交接,到期后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暴力或威胁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法定行为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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