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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人员合同工,在服务期想离职,赔偿违约金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7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离职,如果没有违反关于服务期的约定,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而离职后如果没有违法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如果劳动者不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内离职的,不算违约金。劳动者需要交违约金的情形,只包括违反了劳动合同中服务期的约定,或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如果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一定的违约金来作为离职赔偿,该约定有效,但除了涉及服务期、竞业限制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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