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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基数究竟怎样确定

讨薪 2022-12-17 2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计算加班工资时的工资基数是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确定加班工资基数的方法: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乘以加班时间。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
    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劳动合同未约定的,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加班工资基数;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也未约定加班基数的,应当以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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