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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立案要提交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 2022-12-18 2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对方的户口本或居住证明等材料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进行立案,当然如果方便的话原件要带上,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在离婚纠纷中涉及到财产和抚养权的纠纷,应当提交相关财产情况资料,以及子女抚养状况的说明、抚养能力的证明材料。
  • 离婚诉讼需要先交起诉状、原被告身份资料、相关证据材料等。
  • 起诉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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