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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甲生母病逝,欠下外债,父亲乙另娶一妻丙,丙进门前知道并愿意承担这部分债务,现今却抱怨公公王某与婆婆李某不与他一起承担。乙办个体欠下外债并欠下银行贷款,且收入微薄,丙每月收入一千左右。乙和丙与王某李某关系紧张,既不能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还想从王某李某手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和好处。乙和丙的两个孩子一直跟着王某李某生活,一起吃住,王某年龄很大,仍在工厂里干活,一家四口靠王某这点微薄的收入过活。乙和丙却一直惦记着王某李某的棺材本,总觉得王某赚了很多钱,所以借不给学生甲学费,并且不与甲共同办理助学贷款,从而逼迫王某出学费。乙和丙生活故而窘迫,也不应该压榨王某李某的合法权益,

乙和丙对王某李某从不尊重,几次想动手,王某李某与他们无法正常交涉。未曾起诉养老金问题,怕乙和丙报复。请问甲和王某李某应该怎么办?学生甲生母病逝,丙每月收入一千左右。所以借不给学生甲学费,请问甲和王某李某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10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存在很大的片面性,现在司法实践中有部分法院已经不再适用该项规定。
  •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基本证据,主要是男方赌博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到法院立案。债务如果能够证明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欠债一方个人承担。共同房产一般均分。
    按揭房目前暂时不分割,待还清后再行分割,也可以双方协商,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对价后房屋归其所有。子女两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两到十岁的根据双方情况,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十岁以上的征求子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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