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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阻止成立业主委员会,违法么?业主该怎么做?

业主维权 2022-12-20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 对于损害业主利益的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由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惩治,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 以下情况下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此情况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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