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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0 2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如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届满的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行为的;
    (四)劳动合同终止的;
    (五)经济性裁员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当劳动者有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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