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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县医院住院看不好,我到同济医院住院,农村医疗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2-12-22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医保住院可以报销,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报销比例: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的可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的报销限额为10元;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为40%;二级医院的比例为30%;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20%等。法律依据: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报销比例: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的可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的报销限额为10元;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为40%;二级医院的比例为30%;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20%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在外地看病住院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门诊不能报销。参保人需要按照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于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发生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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