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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女方要求分得婚后房子增值的一半,合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23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婚前分期买房,婚后升值的部分,只有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时才属于个人财产,其余情况均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另一方一般不可以分割,因为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就不需要分割。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那么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用分割。一般来说,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单独全款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双方在结婚后,对财产有过约定的除外。
    但是房屋的增值部分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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