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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职后还能在宿舍住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4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不算离休。离休是参加革命或达到一定级别的干部到一定年龄后的离职休养,而辞职是普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还可以继续求职和参与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如果以个人申请,辞职不影响公租房,继续交纳房租,就可以继续居住。



      
    2、如果以公司申请,辞职后需要按照你公司的约定,腾退房源。因为公司名义的公租房租住是公司与公租房运营单位的行为,该类公租房纯粹为了促进企业发展、打造营商环境的,有明确的政策倾向性。由于你不是单独申请,公租房系统没有你的名字,该住房不能直接分配给你继续居住。



      
    3、公司单独和个人签订了租房的合同,合同尚未到期可以继续居住。如果合同到期了,就不能继续住了。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辞职不算离休。辞职是劳动者个人意愿的离职行为。然而离休是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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