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关于不能使用公积金购买房子的情形规定是不同的,具体应查询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在法律层面,对此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