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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一位朋友问我借了69500元,其中一万五是现金,54500元有转账记录,今年五月,向他要求还钱,他一只没答应还钱的事情,一直说自己没钱,请问通过起诉,我可以要回这些钱吗向他要求还钱,他一只没答应还钱的事情,请问通过起诉,我可以要回这些钱吗

离婚 2019-02-08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只能证明对方收到了钱,不能证明是否是借款,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借款款必须是双方的,也就是说,必须对方也承认,才能生效,如果对方承认借款,那就是完整证据,如果对方不承认,那就必须有别的证据与此相印证,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
    因此如果想要追讨债务,必须尽心债权债务确实存在的证明,这就需要转账单之外的证明,当然,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仍然可以起诉。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想要那回钱,必须一定要理解对方现在的经济情况,和对方欠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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