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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对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其他 2022-12-25 0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是:
    1、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已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已完成规定的结构工程;
    4、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是开发商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法律要求的标准和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为:地产开发企业在具备相关条件及持有相关完整的资料之后向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提交许可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送复审审批,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制作许可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
    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公示。
    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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