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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4年入职沈阳龙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于2013年5月1日离职,但于2014年12月16日以龙腾老员工名义请回继续担任以前工作。抛开离任时间段,承认老员工的劳动年限,龙腾企业工龄续接(龙腾工龄工资为10元/年),至2017年度应为11年。

因此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订)》(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针对感念“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本人认为与《劳动法》第十四条中出现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同。根据本人被请回龙腾并承认老员工的工作年限,本人认为该处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是2014年12月以后的劳动年限,而是在龙腾的总的工作年限。

故本人认为在龙腾的工作年限为11年,依据《劳动法》该部分赔偿应为8个月的应发工资(20018~2013年期间为5个月,2014年末至今为3个月)。

我的观点是否正确,如不正确,主要针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上,是否有其他法律 法规 或通知条文,明确为“连续工作年限”?主要针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上,是否有其他法律 明确为“连续工作年限”?

劳动纠纷 2019-05-15 16: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企业工龄工资是公司自主规定,不属于国家法律规定范围。  工龄工资操作说明:  
    1、工龄工资的分配标准因应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异,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及经济实力,制定合理的工龄工资分配标准,但应遵循"企业工龄工资标准高于社会工龄工资标准"、"企业工龄工资标准与员工边际贡献率挂钩"两项原则。  
    2、工龄工资的起拿年限以及不同标准的划分年限亦可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但政策制定后,应在较长时期内统一贯彻实施,以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3、少数社会工龄偏长的员工,因其工龄工资短期内有所降低,可能对此政策持反对意见。但就企业整体而言,企业工龄工资有增无减,所以该政策会得到多数员工的支持。  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工龄工资是企业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他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含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总的工作时间。
    连续工龄含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两个工作单位以上,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因此,你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
    4、若您在未按上述规定私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可以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求以工资予以抵扣;但用人单位必须对相关损失进行举证,无法举证的,就不能直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5、《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6、因此,公司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无权扣你工资,你有权要求公司给你结算工资,不过建议你按照上述方式申请离职。
    7、单位拒不支付、克扣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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