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尊敬的各位律师你们好,我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来请教。我婚前买了房子,是以母亲和我的名字买的。婚后一年领房产证。想咨询下,这个时候房产证上写妻子和我的话,如果以后离婚,妻子也拥有一份么?

如果我有意外,我的那份可不可以留给她?怎样留给她?我婚前买了房子,这个时候房产证上写妻子和我的话,如果以后离婚,怎样留给她?

离婚 2019-05-09 1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  办理房产证的必备文件:  
    1、购房合同;  
    2、身份证明文件、图章;  
    3、营业执照(单位购房);  
    4、当事人如不能亲自来办理,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托他人代办。如当到人在外地的还需出具公证委托书,同时受委托人需要身份证明文件及图章。  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  因购房者的不同情况,需要准备的资料也有所不同,分析如下:  
    1、当购房人已婚准备,准备的资料如下: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当购房人为单身,准备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3、当购房人为单位,准备的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单位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材料: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复印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  
    5、《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证具体是指什么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红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