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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将物业缴费通知单发放与客户,今中途放年假,该户要28号上班。但该租户在2月26日就在物业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室内物品分离搬走,因该小区为开放式办公。业主现要求物业承担责任,因该业主未及时告知我物业租户没按时交纳下月租金。业主反映我物业将发放单子上明确写明(请您在收到通知单后第五个工作日内将费用相关费用缴纳),物业收费是以整月收取。收到单子后一个内缴纳物业是合理的吗?还是必须要求业主在收到单子后第五个工作必须缴纳。请问我物业有责任吗?

房产纠纷 2018-12-29 10: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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