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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房顶渗水,怀疑是我家地埋的给水管道漏水,我家的房子住上六、七年了,当初未改动过管道,现在楼下要求我家揭开木地板检查,我该如何处理,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谁应该出面解决?(去年我家暖气漏水漏了楼下,协商赔偿是给了对方2500元,双方为此闹得很不愉快)麻烦各位律师出个主意,谢谢了。怀疑是我家地埋的给水管道漏水,谁应该出面解决?(去年我家暖气漏水漏了楼下

房产纠纷 2019-01-21 2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你邻居的房屋位于你房屋的上面,你和你邻居属于相邻关系。
    二、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你邻居没有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修,没有正确处理截水方面的相邻关系,因此对你造成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三、你邻居有义务对其房屋行使管理职责,其有义务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护。现在管道老化导致漏水,证明了你邻居没有对房屋行驶管理职责,你邻居存在过错,因此对你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该予以赔偿。损失应该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如双方对损失数额存在争议,应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损失数额进行鉴定。
  • 可以协商解决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包括多种情况,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四项原则。
      全部赔偿原则。
      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①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③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限定赔偿原则。
      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如《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误工损失,“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惩罚性赔偿原则。
      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衡平原则。
      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 做法:1,保留证据 房屋漏水,首先应拍照保留证据。
    2,确定漏水责任人 房屋漏水与房屋结构、防水处理、排水系统等有关,术业有专攻,所以我们应找专业人员对漏水进行检查,判断漏水原因,确定漏水责任人。
    确定责任人后,我们就可以要求物业、开发商或者邻居赔偿了。
    3,协商维权 拿着证据找责任人进行协商,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维修费的赔偿。
    4,诉讼维权 虽然我们拿着证据去找责任人协商,但是可能对方推诿责任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房屋漏水的纠纷仍然不能解决。
    协商不成的,我们还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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