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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家上网聊天,朋友叫他过去,儿子问;请客呀。回答哪有钱呀,跟我打架去。儿子说:没钱打什么架呀。我儿子没去。过了一会,又一个朋友来找她。他就跟着出去了,儿子劝他没事别打架,他没听,出去以后就打了起来。对方是外村的哪知一把砍刀。这边儿子的朋友叫了五六个人。有三个人娜的棍子和铁管,我儿子什么都没拿。这边两个受伤的,一个是轻伤,另一个是腋下缝了10多针,没有坚定。对方这了一根肋骨。腰椎错位,也是轻伤。我儿子始终没有动手打人。在一边观看了。要是追究法律责任。有我儿子的事吗。谢谢。盼过了一会,这边两个受伤的,一个是轻伤,也是轻伤。我儿子始终没有动手打人。要是追究法律责任。

刑事辩护 2019-06-02 0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确定受伤者的伤情鉴定是什么如:轻微伤、轻伤、重伤。根据伤情确定打人方的责任,如轻微伤将被处以拘留15日以下的治安处罚,轻伤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承担由此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包括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如果构成伤残应该根据伤残级别进行伤残赔偿。
  • 、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
    》(2012修正)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故意殴打他人的,打人者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要赔偿受害人因殴打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2、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对于打人者可处以拘留、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3、刑事责任:殴打他人,导致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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