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老婆离婚时,她说要二女儿的抚养权,大女儿给我。因为二女儿是她和别的男人生的,这女儿现在两岁了。但是她生了这女儿后在家只住了三个月就一直在外面住。在这两年内一的做母亲的义务也讲不上,很小回来看两个女,二女的亲父也讲不上什么养育义务了。在这两年都是我和我的家人带大二女儿的。还有她常找借口叫我帮她,向我的亲戚借了很多钱,也全被她骗去了。还有她自己在外面借下债务的原因,可以讲这女人是个只会骗钱没有诚信也没有做到母亲义务的人。还有一些别的原因,法院把两个女儿的抚养权都给了我。(因为在这两年内这二女儿带给了很多喜乐给我们家,我和我的父母个个都很爱她,不可以没有了她,所以就和这个女人争二女儿的抚养权)

请问,我这二女儿现在还没有入户口的,但她不是我的亲女儿,入户口时要注意些什么?是安收养女儿来入户口还是安我生了第二个女儿的身份来入户口?那十五万的社会抚养费要交吗?如果我以后再结婚再生多一个儿子要交多少社会抚养费?还是安我生了第二个女儿的身份来入户口?那十五万的社会抚养费要交吗?如果我以后再结婚再生多一个儿子要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离婚 2019-05-10 0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并没有规定赔偿要区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司法解释》区分了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在交通事故中是区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但是如果农民长期在城里打工、居住生活的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

  •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克孜勒苏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