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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咨询一个话费的问题。我在联通买了一张号卡。使用了几天我发现卡里的钱不对。就与联通的销售人员联系。他说卡已经开通了一个月。差的钱给我补。我不理解的是我买卡的时候为什么没有告诉我。象这样的情况我可以索赔吗???他们是不是欺诈消费者???还有我办理的包月长途。联通没有任何的消费提示。使我多花了一些不应该花的钱。我询问他们。他们今天说赔偿。一会有说不管。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象这样的事情我应不应该索赔???期待你的帮助。谢谢。等待您的回复象这样的情况我可以索赔吗?是不是欺诈消费者?联通没有任何的消费提示。期待你的帮助。

消费者维权 2019-05-10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的受尊重权,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受到尊重的权利。人格尊严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是指消费者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人身自由权等应当受到高度的尊敬和重视,不受非法侵犯。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就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借口调戏、侮辱消费者,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妨碍消费者的人身自由,不得强行搜查消费者的身体,也不得公开宣扬有损消费者名誉的言论。
    二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由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地域的差异,形成了民族间语言文字、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心理状态和宗教信仰等多方面的差别。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服饰、饮食、居住、礼节等风俗习惯,作为经营者和消费者应自觉尊重这些风俗习惯,不应嘲讽,不做有伤民族感情的事情。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侮辱或者诽谤消费者、搜查消费者的身体或者携带物品、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致消费者具有人格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其他情形),对消费者造成精神损害的,经营者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营者除承担上述民事责任以外,还应当赔偿消费者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销售欺诈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 ,例如,
    一、标价内容与实际不符。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等级、质地与实际不符。如某眼镜公司在标价签上将产地为“东莞”的jojo牌眼镜的标示为“美国”等。  
    二、低价招徕高价结算。如某超市在销售北极甜虾时,标价为24元/公斤,但实际结算时却为32元/公斤。  
    三、误导性标价。常见的如“零利润”“最后一件(套)”“最后一天”等;典型的如“全场5折”,而实际只有一种或少数几种商品为5折,其他商品折扣为5折以上,甚至有的没有折扣。  
    四、价格表示无依据或无从比较。经营者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五、标示折扣与实际不符。如某商店公告牌标示某品牌服装全场
    8.5折,但该品牌一貂领大衣,原价为1998元,打
    8.5折销售价应当为
    1689.3元,而实际销售价格为1798元。;  
    十二、谎称将要提价。某家电卖场开展促销活动:预计自6月1日起空调将涨价300元至600元不等。但实际该店6月1日后空调销售价格未上涨。  
    十三、不履行价格承诺。如某百货公司在商场海报上刊登:“开展手机大展销活动,随机赠送价值88元礼品一份,赠品以卖场实物为准。”一顾客购买了摩托罗拉手机一只,公司却说礼品已送完。  
    十四、虚假“特价”。如某商场销售的一款服装,标示特价580元/件,经查在开展特价活动前一天实际成交价格为500元。  
    十五、虚假“促销”。如某商场开展满400减180元现金,满300送100元券的促销活动中,某品牌服装专柜一女装标示价格为每件2420元,该款服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有交易票据的最低成交价格为每件1340元。
  • 当消费者受到侵权时,可以要求销售商赔偿,如果销售商不给予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投诉。  投诉电话号码12315。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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