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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搬新厂由河北区搬东丽区路途太远如果不跟着去单位给补偿吗?本人是终身合同谢谢律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31 1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搬迁但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因此而与公司解约的,公司不需要赔偿,但要给予经济补偿。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则根据工作年限来算。法律依据:如果公司搬迁但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因此而与公司解约的,公司不需要赔偿,但要给予经济补偿。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则根据工作年限来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工厂搬迁的距离较远,如跨省或跨市搬迁,市区到郊区搬迁,倘若构成重大变更,员工不愿意随行,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同意继续工作的员工,公司应该提供班车、车补或餐补等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公司地址确实发生了重大的,导致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则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为根据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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