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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先谢谢各位帮我解决问题。我和先生是在2003年结婚的,那时是我家出钱对新房装修的,结婚后06年生的一个女孩子,现在孩子2岁了,今年生意不好,我就没去上班,经常睡的很晚才起来,少做家务,他对我意见很大,我们之间已经没有共识,我对他失望透了,我拒绝和他同房,现在他说要和我离婚,说房子是他父亲给他的,我无权分得,所以孩子一定会判给他。(因为结婚时他父亲就死了,单位房的房产证发下来时我们同意把房产过到女儿名下,并做了公证,现房产在女儿名下)我想问:要离婚我是不是真的没有得到女儿的希望?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女儿和房产?(今年他母亲生病已经把我们的付款花的差不多了)我们应该怎样离婚?如果他逼的我提出离婚,我是不是就要空身出门了?问:要离婚我是不是真的没有得到女儿的希望?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女儿和房产?我们应该怎样离婚?如果他逼的我提出离婚

离婚 2019-01-26 19: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1、离婚之后,孩子归女方扶养,房子归男方的,孩子对房子没有份。当然,如果男方去世,那么孩子对男方的房产有继承权

    2、离婚之后,归男方所有的房子,属于男方的财产,与孩子无关,孩子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

    3、如果男方去世,男方的财产就变成了遗产。孩子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孩子对不亲自扶养自己的父亲的遗产仍有继承权。这种情况下,孩子就可以继承男方的房产等遗产。
  • 一,有义务:
      1,只要是子女,都有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这和子女的性别无关(男女平等);
      2,当事人对未成年子女也有抚养的责任,这和当事人夫妻之间是否有结婚证无关。
    二,赡养:
      1,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儿女的合理要求;
      2,《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 您好! 第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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