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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当时办厂贷款20万,如今厂子倒闭了,贷款和利息没有偿还能力了,我父亲和母亲只有一处房产,当时办贷款没有用房子做抵押,而是有个民营企业欠我父亲厂子的钱没还,这个民营企业给做的担保,但是现在这个民营企业已经倒闭了,法院现在在催钱,可我父母60多岁了,根本没有偿还能力,法院有权拘留我父亲码?如果拘留,时间是多长?我母亲也没有参与过厂子运营,而且房产写的是我母亲的名字,法院有权查封吗?查封后父母亲是被轰出房子,永远没有居住权了 吗?

对于这种正常贷款,只是公司经营不善造成的还不上贷款,国家法律如何裁决贷款当事人呢?

谢谢。

债权债务 2018-12-29 16: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得承担担保责任,以担保人个人的财产偿还,直系亲属的财产不会计算在内。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人的直系亲属没有还款的义务。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因此购房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合同能否更名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 交通肇事一般不会进行行政拘留,如果有拘留的话很多是刑事拘留.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素是,交通肇事方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的严重后果且承担该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责任,即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在量刑在3年以上.如果肇事后逃逸就是交通肇事逃逸罪,如果不构成犯罪一般不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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