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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今年9月中旬买了一个顶账商品房,房主自称是该房产公司雇佣的灯饰公司老板,因该房产老板无钱给他,用该房顶账,他房子卖的比售楼处便宜很多,但要求最好一次性付款不贷款,没有房产证,他说还没办,因为是新房,只有他和房产公司的购房合同,可以到开发商处直接更名也免除了营业税,更名所需费用他交。

我们经中介协商,一同到开发商处,他说老总刚好到外地了,可能晚几天回来,更名需要老总签字,但可以在开发商那签个证明,于是我签了,证明上写证明这个房子由原房主卖给我了,我签字按手印,但并没有复印件给我,然后我付了绝大部分房款给他当天,只剩2万。签了购房合同,合同规定,房东要在10月7日之前联系好老总更名,届时我付他剩下的2万,否则赔偿2万,中介说这样来督促他帮我更名,我写了张2万欠条。

当时还是9月中旬,然而10月7日,他却说今天也办不了,因为放假了,法定节假日,这是不可抗力原因。我十分气愤,因为他拖了这么久,假日之前那么长的时间他干什么了,我的工作很忙经常出差,不能一直留在这里等他啊,于是我们发生了争执,中介在中间协调,我无暇顾及,既然不能办就算了,反正合同明确规定逾期赔偿了,但是中介说其实现在房子已经是你的名字了,当时签的证明就是,更改名字是开发商内部要走的流程而已,原来的房东都不必去只需要我再去签个字,中介说再等两天吧,因为那天我心情烦躁便说同意匆匆离开了,并没有再签合同,也没有要回那个欠条。

我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能否不还那2万,因为我有合同在手,合同有明确规定超过7号要赔我2万的,他并未履行,只是一味拖延,造成了我的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如果真的起诉,那么我需要他违约的证据和违约合同对吗?

这个房子到底有没有更名呢?写的那个证明究竟是否就意味着我已经在开发商处更名了呢?这是不是我先应当去开发商那里搞清楚的啊。

如果现在已经更名了,但是更名是拖延至10月7号之后,是否也是属于违约呢?我如何收集证据。

如果现在还未更名,那是否意味着证据确凿呢?

还有,他首先没有房产证就卖房子也是违法对吗

急!急!急!谢谢,十分感谢!! 10月23日没有房产证,但并没有复印件给我,签了购房合同,法定节假日,并没有再签合同,他首先没有房产证就卖房子也是违法对吗

急!

房产纠纷 2019-05-16 16: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一定时间,在房产证没办下来前,商品房的购买者因种原因想出售房产的情况很多。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由于还未取得房产证,严格讲还未取得产权,是无法给新的购买者办理房产过户的。
    所以,实践中可能因买方或卖方的原因,甚至因为政策变化的原因发生各种风险,发生争议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要谨慎决定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遗产继承,但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
      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
    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相关机构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再向相关部门裁决,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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