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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我爸爸有三兄弟,他排行老二,我爷爷跟我奶奶结婚的时候带着我大伯,我奶奶带着我爸爸,后来他们两个又生育了一个儿子(也就是我叔叔)和两个女儿。我爸爸是过继给我奶奶的姐姐养着,后来因为建房子的事,又住到了一起。那是八零末了,他们买了地基后没钱建房子了,就让我爸出一份钱说是一起建,以后房子三兄弟分,因为是亲生母亲,我爸也就没想那么多,难道亲生母亲还会害自己不成,就出了两三万把房子建起来了。现在加上装修一共是花了六万多块。四层楼,三个门面三兄弟一人一个门面一层楼。现在我爷爷病重(老年痴呆),我奶奶就说把房产证给我叔叔,还跟我爸妈说住是可以住,但是房子是没份的,当时我们出的钱是建房子的,现在升值的是地基并不是房子,所以我奶奶说只给我爸妈一点利息就让我爸妈搬出去。现在房子估价是一百万左右,他们想给我爸妈七万左右就让我爸妈走人,。

我补充一下,现在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因为我爷爷08年就患病了,已经没有清醒的意识了,所以一切都是我奶奶在做主,这件事也是我奶奶提出来的, 那个时候几万块也不是小数目,还有我跟我弟弟 要照顾,可以说是负债累累,一直都过的很困难,现在房价上来了,别说六七万,十几万又能干什么?难道这些年受的苦只是为了他们盖房子?过好日子? 请律师朋友们给点专业的建议,我应该怎么去跟他们谈判,我爸妈的意思是要么房产证上写三个人的名字,要么就给我们三十万我们搬出去。这个条件过份吗?我估计协商的话是不行了,如果打官司的话赢面大吗?他们买了地基后没钱建房子了,现在升值的是地基并不是房子,这个条件过份吗?如果打官司的话赢面大吗?

房产纠纷 2019-05-23 07: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首先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次要办理过户,然后才能拿到房产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 房产证名字是老公的,老婆签门面租赁合同,一般来说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租房时,租房户应该看房主的结婚证,看看房产证颁发日期是否晚于结婚证颁发日期。
      
    2、如果房产是属于丈夫个人所有,妻子无权往外租房子。
      
    3、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妻子往外租房,应该征得丈夫同意,有丈夫的授权委托书。
      
    4、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如果没有丈夫的同意,女方签租房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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