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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两年了,我想看孩子,他不让看。我说给他拿扶养费他不要,他说孩子也不让看,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7-18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离婚应当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只有一方是不可以办理离婚的。
  • 夫妻双方离婚,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 孩子的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可以在离婚程序中积极争取.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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