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患者与医院达成协议并经仲裁,协议内容:医院与患者诚信协商处理的原则,患者自愿放弃民事诉讼,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权利,医院赔偿患者人民币****。此次处理结果作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双方签字后生效,患者不在因手术效果以及因此产生的任何后遗结果主张任何权利。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同意了,结果再次手术造成我巨大损失,我还能主张我的权利吗?患者与医院达成协议并经仲裁,协议内容:医院与患者诚信协商处理的原则,我还能主张我的权利吗?

仲裁 2019-01-24 06: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及时对所有病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邮寄给我看一下: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行为进行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二审程序
    1、提起理由
    (1)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服;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
    (3)认为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如为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鉴定权利;
    (4)其他理由。
    2、提起时间
    (1)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
    (2)不服一审裁定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
    3、庭审要点 必须以一审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理由为切入点,以二审观点为重点,寻求突破。 再审程序
    1、提起理由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裁定的;
    (2)原生效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生效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4)原
    一、二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
    (5)其他理由。
    2、提起时间 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 一、医疗纠纷诉讼程序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费为2500元,省、直辖市级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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