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买卖双方的房地产交易行为,符合房地产交易的登记条例规定,但违反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性规定(买卖双方都有恶意),登记机构已经发证。

请问,利害关系人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消房地产管理局颁发房地产权证(转移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吗?

谢谢。但违反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性规定(买卖双方都有恶意)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吗?

行政诉讼 2019-05-09 21: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 小产权房转让合同各地的法院判决不一,参考如下
    (一)合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合法的小产权房,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
    1、这类小产权房,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法律规定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同村村民)之间转让。
    2、对于向外村村民以及城镇居民出售的行为,分析参考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等现行法规仍做出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不能以此确认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 房屋产权管理方面,合法建造或者合法取得的房屋都应当进行登记。房产证事登记后发给权利人的登记证明。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可以利用这次机会进行登记,登记不动产是国家统记的需要,既盘点国家没有房产证的不动产,来制定国家相关政策的一手资料而已。
      不动产登记没有房产证,估计到时还是上缴国家一定费用,合法化。毕竟法不责众,不动产登记没有房产证,拥有者大部分是中产阶级,国家处理此类亊情会慎之又慎不动产登记会先对已有房证的进行登记,然后会逐步对所有不动产登记,毕竟登记的重要目的是征收房产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平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