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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印花公司为我司加工一批印花面料,出现了问题需协商索赔,在没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增值发票按原来的合同金额开给我们公司,但财务还没做账.当中印花公司之一合伙人前来我司对账,并让财务出具证明了已收到到这些发票,已付款项及未付款项.同时此合伙人撤股转让给另一合伙人. 财务出具证明被后一合伙人作为支付依据.我公司得知此事将未做账的增值税发票退回印花公司,请问我公司可否向对方索赔了?已付款项及未付款项.同时此合伙人撤股转让给另一合伙人. 财务出具证明被后一合伙人作为支付依据.我公司得知此事将未做账的增值税发票退回印花公司,请问我公司可否向对方索赔了?

合同纠纷 2019-02-10 06: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纳税人除以下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其余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 增值税发票申请所需资料:
    增加发票核定数量申请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涉税申请、空白盖章。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3张)、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纳税人税种登记申请表、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1张)。
    增值税小规模企业申报审核表(2张)、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企业告知书、白纸盖公司章、涉税核定单、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2张、查帐申请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财务身份证、财务会计证书。
  • 保险公司理赔: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 出口发票金额一万五美金一切险是千分六战争险是万分之三,可以加载一起就是千分之
    6.3投保金额按照发票金额来投保就是一万五,只要后期理赔能提供发票或货值证明就可以了。货值*
    1.1*汇率*费率=保费一万五*
    1.1*汇率(现在是
    6.9)*费率千分之
    6.3=七百一十七保费应该是七百一十七元人民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得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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