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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妈离婚多年我跟母亲 父母都没有再婚 现在有一套房子是奶奶的名字 奶奶爷爷爸爸都去世了 奶奶只有爸爸和叔叔两个孩子 叔叔想独占这套房子 ,请问我还有继承权吗, 能继承多少份额 。如果叔叔不肯给我的话我该怎么办。 房子以前一直是爸爸和奶奶一起住的 , 奶奶先去世的, 爸爸去世后没经过我同意叔叔一家三口就搬进去住了 , 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 听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但我不知道财产保全是怎么回事 需要交什么费用。还有就是如果我起诉一般多久法院会判决 ,判决书下来叔叔还是拒不执行该怎么办?房子以前是爸爸出钱装修的但是我拿不出证据 ,爷爷以前还有一套房去年已经更名给叔叔了

继承 2019-01-01 18: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和继母形成抚养关系(就是她抚养你长大),就和生母亲具有同等的法律继承权。
  • 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相关担保。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人民法院批准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主要是指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的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危及子女抚养教育、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财产问题。
    如果这种情况紧急、迫在眉睫,则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是必须提供一定的相当保全财产的担保。
  • 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
    对案外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本案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能采取保全措施。诉讼保全的对象界定应以法人、公民合法所有,且能够自由处分为原则。不是合法所有,如土地、淫秽物品,或非自己所有,如保管、租借他人之物,或自己所有,但受管制的物品,均不能进行财产保全。
    有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自己所有,但是法律禁止予以财产保全的,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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