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登记之前母亲给了我一万块钱作为嫁妆,如果要离婚,这一万块钱算不算婚前财产

离婚 2019-03-07 11: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 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 婚前的个人财产(房屋产权),即使在婚后也不会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夫妻之间已约定为共同财产且存有书面形式的。《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女方的嫁妆以结婚作为时间点确定个人财产还是婚前财产,有父母约定就按约定。女方的嫁妆通常都是女方父母给女方的赠予,这个应该按照结婚的时间点,领证之前赠予是女方个人的,如果是领证之后就是双方的。
    但是如果有约定的,比如说父母在婚前赠予,如果是给双方的可以认定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在这方面我们司法解释另外有一个关于房产方面的规定:“当事人结婚以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认定是个人的,除了表示双方的以外。
    ”女方的嫁妆以结婚作为时间点确定个人财产还是婚前财产,有父母约定就按约定。

  • 1.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如共同财产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受时间的限制。
    2.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夫妻一方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3.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的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4.如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在离婚后一年后可到法院起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牡丹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