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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原是国企,98年改制为股份制。去年被一私人重组,要求职工退股,我没退。今天厂方发个文来,说重组工作已结束,要求我十日内退股,逾期不领,公司就将股款申请提存公证,我的股权自动消失,请问,有此说法吗?我公司原是国企,98年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就将股款申请提存公证,我的股权自动消失,有此说法吗?

综合法律 2019-01-26 06: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例如是否有协议,并在协议中承诺将自己的某一财产或资产投到公司中,作为公司的财产,由显民股东经营管理,由这些股东进行实际支配经营,隐名股东获得一定收益。具体可与律师联系 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
  • 第一,入股是不能退出的,只可以转让,你现在可以把你的股权转让,但是公司原来的股东有有限购买权,如果他们都不买,你可以向原来的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按照目前国家的规定,公务员是不可以在公司担任股东的,当时你被派到这里工作,因为改制才入股,就应该在入股的同时辞去公务员的身份,现在你又恢复了公务员,就不能继续持股了,要尽快转让出去,在你转让之前的赢利部分,你可以同时转让,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利润,
  • 企业一般应在重组业务完成年度内提出企业所得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申请,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底。吸收合并为合并后拟存续企业、新设合并为合并前资产较大的企业,作为重组主导方提出备案申请。
    若重组主导方在外省(市),非主导方在本市,且主导方所属主管税务机关不提供给该省(市)外企业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结果通知书的,可由本市企业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
    重组主导方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发送的《企业重组业务——企业合并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预备案通知书》后,通知被合并企业办理税务、工商注销登记。重组主导方在被合并企业办理完税务、工商注销登记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被合并企业注销登记情况相关资料。
  • 股权排在债权后面。公司倒闭清算时要先给员工赔偿部分之后,是债权人的债务,接下来是股权持有人,股权还分优先和普通。所以如果公司倒闭,还有钱清算赔偿的话,股权持有者排位比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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