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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请教你一个问题,我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章、财务章、房产证、土地证在我手上。其他股东不经过我的同意能把我这个法人变更吗?

我去跟工商局写过报告,说明我们股东之间有争议,不经过我的允许不能变更法人,他们也同意了。可现在变更了,我该怎么办?谢谢你帮我想办法!其他股东不经过我的同意能把我这个法人变更吗?不经过我的允许不能变更法人,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3-07 06: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
    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
    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
    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那么,在产生债务的时候,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
    即公司在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偿。
  • 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法定代表人只是公司的代表,不享有公司的财产。因此,不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其配偶均不能分割属于公司的财产。如果离婚的,不涉及分割公司的财产,但如果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股权的,结合实际情况,可能会涉及分割股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
    、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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