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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有一个特许经营的店铺,年初转让给其他人经营。但是因加盟合同是每年一签,所以转让后暂时无法将所有手续都转变成乙方的名字。和乙方协商的结果是,今年暂时以我的名义经营,每年用他的执照和特许商再续签合同。但是今年夏天乙方提出不好经营,要求我收回,并退还给他转让费。最近收到法院传票,乙方已经起诉,他的起诉理由是,我和特许商的合同中有规定,不能转让给第三方,所以我和乙方签署的转让合同无效。尤其来要求我全额退还转让费,并负担他的经济损失。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请律师朋友给分析一下,这个案子我应该如何应对?但是因加盟合同是每年一签,所以我和乙方签署的转让合同无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2019-06-11 1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特许经营的优势有:
    1、经营所需商品由总部统一提供,其投资成本远远低于普通经营性投资;
    2、能获得连锁经营更为规范统一的营销培训;
    3、享受品牌的知名度和整体广告宣传带来的经营效应;
    4、统一的整体店面设计、经营策划、管理模式,可使分店快速启动,一经开办即可获利;
    5、一个知名品牌的连锁店更易取得消费者的依赖。
  •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加盟者不能再使用总部所有的贸易商标、名称、各种标志和其它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得从事相类似的经营业务。

  • 一、如果是出让方,最主要是注意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条件及时间点,和股权转让款支付的可靠性;
    二、如果是受让方,需要关注的内容比较多,最主要的几点如下:
    1、要确保收购的目的可以实现,就是为何要购买这个股权,什么最吸引你,要有合同条款可以保证;
    2、公司的或有债务问题,最后由老股东为公司的或有债务承担责任,可以考虑预留一部分股权转让款作为或有债务的保证金;
    3、公司的核心资产问题,要核实产权,有无权利负担;
    4、公司的人员安排,防止收购之后公司的核心人员离职,导致收购落空;
    5、收购的公司股权所有权有无争议,有没有隐名股东等情况。
    以上这些情况都是最核心的内容。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风险非常多,建议由专业的律师为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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