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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如果诉讼人撤销了诉讼请求违约金20万,法院又按照诉讼给判决的,二审中诉讼人不承认撤销了,说是法官庭审笔录记错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请问如果诉讼人撤销了诉讼请求违约金20万,二审中诉讼人不承认撤销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诉讼 2019-03-12 06: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撤诉的,诉讼费退一半。建议不撤诉,如果裁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你还可以上诉,撤诉就不好办。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
    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 想要起诉对方违约,那肯定是得有合同存在,因此需要提供证明存在合同关系及从属担保的证据。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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