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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股东有权力强行收购股东的股份吗?

公司并购 2023-01-20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当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经营控制权,称之为接受该企业。而未取得经营控制权的收购称之为投资。在收购国资股权过程中,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2、对拟收购行业要有所了解;   
    3、留心被收购企业未履行完毕合同;   
    4、签署缜密的股权收购合同;   
    5、办理严格的资产、产权移交手续。
  • 公司大股东不能强制收购小股东的股份。因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内部可以互相转让股权,但是双方需要协商一致才能转让,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转让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股东在一般而言是可以购买公司财产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可以依法购买公司财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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