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写了委托书委托第三方帮我追债,一年过去了!没有收到一分钱,委托时间没有写时效,现在我想解除委托,但第三方不愿协商、不接电话!有什么方法可以解除?谢谢!我想问一下我写了委托书委托第三方帮我追债,委托时间没有写时效,我想解除委托,有什么方法可以解除?

合同纠纷 2019-02-14 0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订授权委托书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   
    2、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   授权委托书是指当事人为把代理权授予委托代理入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委托人实施授权行为的标志,是产生代理权的直接根据。授权委托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代理授权委托书;另一种是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目前,关于委托期限,法律暂无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双方需要在委托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
  •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不须有任何的理由。
      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委托合同受到的损害,就委托人而言,通常是受托人未完成委托事务而解除合同,委托人自己不可能亲自处理该项事务,而且又不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受托人代他处理该委托事务而发生损害的情形;就受托人而言,是指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尚未完成前解除了合同,使受托人因不能继续履行义务而少获得报酬。
      受托人处理事务不尽注意义务,怠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委托人无奈而解除委托合同,虽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毕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