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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被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怎样处罚

票据纠纷 2023-01-20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向他人签发空头支票的,若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可有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百分之五但不低于一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百分之二的赔偿金。法律依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 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空头支票是指不能兑现,即取不到钱的支票。
    法律依据: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或者贴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是: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但若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
    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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