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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婚后买的房子是按揭的,离婚了是怎样分割的

离婚 2019-03-12 15: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法律的规定如下,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该房产是落在你夫妻二人的名下,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其中一人名下,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涉及到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只归房屋登记人所有。
  •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房子共同财产,在产权未办下来的情况下,法官不能对此房的权属作出判决,只能判决由谁暂时居住和使用。如果你现在诉讼离婚,更大的可能性是法官不作处理,而是待房产证办下来后你们再起诉分割。
    从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来说,房子判给你居住使用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房子毕竟是你学校的福利房。但也有可能照顾女方判决给女方居住使用。建议找出婚前交订金的证据。 你所说的房子判给一方的对另一方的补偿,一般是双方协商,通常不会到评估那一步。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虽然法律上简单,但涉及具体的司法实践,非一两句话能述清。

  • 1、结婚后退彩礼的主张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
    2、婚前购买的财物为婚前个人财产;
    3、6万元为其婚前个人财产;
    4、婚前购买房屋婚后还贷应折价分割;
    5、房屋为婚前财产,产权归你,对方可主张婚后还贷部分(包括双方归还总额)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分割,对于举证如责任分配,应首先由对方(主张增值分割一方)对证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额负举证责任,也可以申请法院对增值额进行评估鉴定,你所列举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证明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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