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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中山租房子房东要交税吗?

房屋租赁 2023-01-21 2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房东需要交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附加。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税费。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法律分析:出租房屋的纳税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辖区办税服务厅进行税务登记的办理,然后再进行申报纳税,而税务机关需采取委托代征的方式来对其征收税款。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于出租房屋的纳税人若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以及报送纳税资料的话,将给予两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者,则给予两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法律分析:出租房屋的纳税人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辖区办税服务厅进行税务登记的办理,然后再进行申报纳税,而税务机关需采取委托代征的方式来对其征收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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