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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时房产归男方,房产证一直没办理下来,小产权房子,但房子是女方一人的名字,1,男方有权利卖吗?2,现在男方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已经卖了,我能起诉他协议离婚时房产归男方,房产证一直没办理下来,小产权房子,但房子是女方一人的名字,男方有权利卖吗?

离婚 2019-05-17 15: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离婚的房产协议书应内容如下:

    1、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个数啊、离婚原因。

    2、必须有俩人都同意离婚的表示,要是不以离婚为目的签订的协议书啊,那就不能叫离婚的房产协议书。因此,如果俩人没能离婚的,那么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了。

    3、俩人所需的分割的房产的具体情况了,面积、地址、门牌号、产权的证书啊等等情况。

    4、对夫妻房产如何分割的具体描述,如,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并对另一方有何种补偿。如果不是一处房产的,则需要对每一处房产都要进行详细分割。

    5、房产何时分割,交付方式。未取得房产的一方何时搬出该房屋。

    6、违反协议的责任,违约金的数额及时间要求,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证也在婚后获得,房屋该如何分割:
    在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就已经取得该房屋的财产权益,而取得房产证也是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及后续付款行为所致,该房产应属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另一方有权就该部分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对于父母参与出资的房屋的处理:
    根据《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二)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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