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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付的首付,以一人名义贷款,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如何分配呢?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付的首付,以一人名义贷款,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如何分配呢?

离婚 2019-03-06 18: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大部分离婚的夫妻离婚都想要速战速决,不想拖太久,但如果采用起诉离婚,肯定一时半伙是很难离的,因此怎样起诉离婚最快也就成为了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
    一、起诉离婚的话,如果是简易程序最长3个月、普通程序最长6个月;而且要看当事人的运气了,因为每个案件法院都是要进行排期的;运气好的话,一个半月,或者一个月就差不多了。案件的审理时间其实很短,程序也都不复杂;关键就是等待的时间可能比较长。
    二、但有一点要注意,如果仅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第一次诉讼法院基本判不离。
    三、如果真的想速战速决,尽快离掉,那就最好在法院进行调解时就达成一致,调解离婚,这样就不用等待后面的审理、等待、判决的漫长时间了。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不影响房产的权属份额,原则上按照购房时双方父母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所占份额(须有出资的具体证据),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卖房办过户手续时需要未婚证明或女方也要到场面签,所以不存在私下处理的问题;若在离婚后,处分房产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民证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一般也会要求另一方到场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在未分割房产前继续居住。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双方都想在离婚后拥有原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不愿要对方的补偿。
    可以通过夫妻双方之间的竞价,谁出价高房屋归谁,然后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只能由法院依法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其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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