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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好 我的老父亲前段时间去世了 有一套房屋 房改房 在济南市天桥区,房产证是他的名 母亲早已去世??户口都已销 这处房子已成空户 房屋已冻结 不知啥时候拆迁 。我想问如果拆迁的话还用过户吗?我们子女都不要安置房,谢谢!

拆迁补偿 2018-12-31 23: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安置房不可以在办房产证时过户,必须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过户。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3、根据上述第
    (六)项的规定,未领取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转让的,因此也就不能办理过户。办理房产证时,尚未取得房产证,因此不能买卖,不能过户,必须取得房产证以后,才能买卖,进而办理过户登记。
  • 安置房,属于大型项目拆迁安置的话,不属于商品房。既然不是商品房,也就没有什么预售证。但安置房是有房产证的。如果安置房要出售,则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对土地进行变性,土地从安置房的集体性质变为商业土地,然后可以上市交易。
    如果是开发商弄的话,会取得预售证,然后可以卖。如果仅仅是自己住的安置房的话,没有预售证这个说法。记得办理房产证就行了。

  •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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