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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由于出了医疗事故,正准备做鉴定,但不知道在哪里做,问问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的呢?

医疗纠纷 2018-07-18 14: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8、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9、若不服鉴定报告,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地有卫生局和司法鉴定中心,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都差不多,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定。医疗事故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是由市一级的北京医学会来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一般一个鉴定周期需要60天左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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